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萝岗街道办事处2021年垃圾分类站桶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440112-2021-02718 发布时间:2021-05-18 18:06 浏览次数:823
项目概况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萝岗街道办事处2021年垃圾分类站桶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天河区龙怡路117号银汇大厦5楼或通过链接http://www.zztender.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6月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440112-2021-02718
项目名称: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萝岗街道办事处2021年垃圾分类站桶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926,300.00
最高限价(如有):26.45元/人/小时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标的名称:2021年垃圾分类站桶服务
- 标的数量:一项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确定一家服务单位,在服务期内负责提供采购人所需使用人员,并负责人员的人事、后勤管理。由采购人与中标单位签订人力资源服务外包合同。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分包或挂靠本项目。如发现中标单位以转包、分包或挂靠的方式谋取中标,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 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资料:
1)提供最新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证明之一:
①提供2019年或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或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报告(适用于在上一年度前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② 2020年或2021年任一季度或任一月的财务报表,内容含盖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适用在上一年度或本财务年度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③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
④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适用于自然人)。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资格声明函。
4)提供2020年或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如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其中税种不能为社会保险基金);投标人成立不满三个月的,可不提供缴纳税收的证明。
5)提供2020年或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如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成立不满三个月的,可不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 ①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开标当日资格审查人员在“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②若投标人具有分公司的,其所属分公司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该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③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其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该分公司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 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资格声明函)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时间:2021年5月19日至2021年5月25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通过链接http://www.zztender.com/
方式:本项目只支持线上购标,售后不退。请于2021年5月25日17:30前登录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zztender.com/”进行操作,从采购公告右侧的“我要获取采购文件”入口,相关操作成功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并可在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段内到采购代理机构现场领取纸质采购文件。(咨询电话020-87554018,陈小姐)
售价(元):300
2021年6月8日 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龙怡路117号银汇大厦5楼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招标项目的详细内容及技术参数、执行标准:详见“招标需求”部分。
-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 本项目采购本国服务。
-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 监管部门:广州市黄埔区财政局采购办。
- 内部纪律监督电话:020-87554258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萝岗街道办事处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萝岗街道办事处公路街168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龙怡路117号501、503、504、505、506房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峻苇
电话:020-82080934
发布人: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5月18日
采购文件报名后可以下载
本项目其它公告
-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萝岗街道办事处2021年垃圾分类站桶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2021/06/08
-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萝岗街道办事处2021年垃圾分类站桶服务项目澄清更正公告2021/05/26
-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萝岗街道办事处2021年垃圾分类站桶服务项目采购结果公告2021/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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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名称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萝岗街道办事处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
报名截止时间
2021-05-25 17:30 -
开标时间
2021-06-15 14:30 -
项目联系人
林女士 -
联系电话
020-87554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