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电话:020-87554018

首页  /  采购信息

广州市黄埔区鱼珠旧城更新改造项目公开选择改造主体(土地使用权人)招标补充公告

G2020-012 发布时间:2021-02-02 19:29 浏览次数:1990

内容:

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开发区城市更新局于2020年12月29日发布《黄埔区鱼珠旧城更新改造项目公开选择改造主体(土地使用权人)招标公告》,现补充公告如下:

一、挂牌时间节点调整如下:

(一)公告期延长至2021年3月18日;

(二)网上申请时间延长至2021年3月18日17时;

(三)现场递交资格评审文件及网上申请的纸质申请资料时间调整为2021年3月19日9时00分至9时30分止;

资格评审文件递交地址: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号开标室(天河区天润路333号2楼)

(四)开标时间:2021年3月19日9时30分。

二、招标内容及要求补充如下:

中标单位注册地址不在广州开发区、黄埔区的,须在取得中标资格之日起90日内在广州开发区、黄埔区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资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股东须与中标单位完全一致),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等手续。中标单位注册地址在广州开发区、黄埔区的,也可参照前述规定成立新的全资项目公司。由新成立的全资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改造及开发利用,改造项目推进过程中的一切责任由全资项目公司和中标单位共同承担。中标单位须独立开展该项目改造及开发利用工作,如中标单位需与第三人合作开发建设项目用地及建(构)筑物,需经广州市黄埔区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或其相关工作部门书面同意,且中标单位项目持股比例不得低于51%。如中标单位私自与第三人合作开发建设项目用地及建(构)筑物,或在承诺经营期限内私自以转让项目公司股权等形式变相转让项目用地使用权,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单位的中标资格。

三、投标文件份数要求调整为:一份正本,七份副本。

四、对招标文件第四章中的《投标函》格式进行修改补充,具体修改情况见附件。

附件:投标函

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广州开发区城市更新局

2021年2月2日

附件

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经认真阅读黄埔区鱼珠旧城更新改造项目公开选择改造主体(土地使用权人)招标公告及相关招标文件,我方完全理解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完全接受并愿意遵守招标文件中的规定和要求,对所有招标文件和项目宗地现状无异议。

一、我方愿以项目地块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人民币      万元(¥          )参与本项目投标,包括AP0518011地块土地使用权出让起始价人民币      万元(¥          );AP0518012地块土地使用权出让起始价人民币      万元(¥          );AP0518014地块土地使用权出让起始价人民币      万元(¥          );AP0518016地块土地使用权出让起起始价人民币      万元(¥          )。

二、我方拟成立新全资项目公司进行改造及开发,新全资项目公司的名称、成立时间(须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中标之日后90日内成立)如下:

…………(若不成立新全资项目公司开发,此部分可自行删除)

三、我方承诺按公告要求所提交的所有申请文件合法、真实、有效,并保证提交的纸质申请文件与网上上传及填写资料一致。

四、若能中得上述地块,我方保证按照本宗地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履行全部义务。

五、若我方在公开选择改造主体(土地使用权人)招标活动中出现违约行为,我方愿意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产生的损失。

六、我单位企业信誉良好,三年内没有不良诚信记录、不存在工程烂尾或其他违法等情况,社会责任感强。

特此申请和承诺。


投   标   人  (盖章): 

法 定 代 表 人(签字):

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    系    电    话  :

营  业  执  照  地  址:

申    请    日    期  :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开发区城市更新局

地  址:黄埔区科学城汇星路81号A栋5楼、香雪大道中87号广垦商务大厦A2栋15楼

联 系 人:卓先生、罗小姐、黄小姐

电  话:(020)32058952、82112278、8218181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天河区龙怡路117号银汇大厦五楼

联 系 人:吴工

电  话:(020)87554618

电子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