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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亨新区分中心第二期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ZZ22314419 发布时间:2023-08-22 17:35 浏览次数:4235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Z2231441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翠亨新区分中心第二期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8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更正采购需求、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08-31 09:30:00,更正为:2023-09-08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3-08-31 09:30:00,更正为:2023-09-08 09:30:00。

1、原文:第二章采购需求-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标的提供的地点

中山市南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100%,验收合格后,60天内货款支付中标总额的100%。

验收要求

1期: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代表填写验收合格表进行验收确认。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其他


其他商务要求

参数性质

编号

内容明细

内容说明


1

交货期及安装要求

(1)地点:中山市翠亨新区翠城道18号前岸花园1栋(以最终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2)验收方式: 按出厂技术标准或相关国家标准为依据,并出具《验收报告》。 (3)硬件、软件对接服务费、技术培训费、安装调试费等杂费,含全额发票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或不可预见费用等需填列报价,且承诺至少在质保期内按此价格执行。 (4)合同须注明该产品产地。


2

产品质量

投标人必须承诺提供厂商原装、全新的、符合用户提出的有关质量标准的设备 、备品、备件。所有设备、备品、备件在开箱检验时必须完好,无破损,配置与装箱单相符。设备、备品、备件外观清洁,标记编号以及盘面显示等字体清晰,明确。数量、质量及性能必须符合合同文件的约定。对于影响设备正常工作的必要组成部分,无论在技术规范中指出与否,投标人都应提供并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列出。投标人必须保证产品符合相关验收标准,并通过验收后,再移交采购人。


3

保修期及售后服务要求

(1)质保期期限(简称“质保期”)自验收签字之日起,招标人所采购的货物质保期不少于二年。 (2)质保期内中标人必须负责对所供设备实行包修、包换、包退、包维护保养及更换配件。质量保证期结束后,只收取相应的零件成本费用,免收人工费。  (3)质保期内,如设备或零部件因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质保期和免费维修期相应顺延。如停用时间累计超过 60 天则质保期重新计算。  (4)中标人提供24小时服务热线,对采购人的服务通知,中标人在接报后 2 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达现场,12 小时内完成故障检测与排除。若在 24 小时内仍未能有效解决,中标人将在 72 小时内免费提供同档次的设备予采购人临时使用。  (5)质保期内因设备性能故障检修五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将无偿更换新设备。在超出质保期后,如产品发生故障,中标人派技术员免费上门服务维修。如需更换配件,配件均按市场最低价格供应。经双方确认存在质量问题的耗材产品,在48小时内免费更换。 (6)每次维修,中标人均须签订维修单,确认维修事项,否则视为未提供售后维修服务。  (7)质保期内,非采购人的人为原因而出现产品质量的,由中标人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8)所有货物质保服务方式均为中标人上门服务,即由中标人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9)质保期内定期派工程师到现场维护和巡查。保质期后如果采购人要求,中标人应提供有偿优惠维修服务。 (10)投标人需提供本次项目的培训计划,至少两名以上招标人的操作人员熟练掌握使用设备。

更正为:

标的提供的时间

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标的提供的地点

中山市南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100%,验收合格后,60天内货款支付中标总额的100%。

验收要求

1期: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代表填写验收合格表进行验收确认。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其他

其他,1、交货期及安装要求(1)地点:中山市翠亨新区翠城道18号前岸花园1栋(以最终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2)验收方式: 按出厂技术标准或相关国家标准为依据,并出具《验收报告》。 (3)硬件、软件对接服务费、技术培训费、安装调试费等杂费,含全额发票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或不可预见费用等需填列报价,且承诺至少在质保期内按此价格执行。 (4)合同须注明该产品产地。2、产品质量:投标人必须承诺提供厂商原装、全新的、符合用户提出的有关质量标准的设备 、备品、备件。所有设备、备品、备件在开箱检验时必须完好,无破损,配置与装箱单相符。设备、备品、备件外观清洁,标记编号以及盘面显示等字体清晰,明确。数量、质量及性能必须符合合同文件的约定。对于影响设备正常工作的必要组成部分,无论在技术规范中指出与否,投标人都应提供并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列出。投标人必须保证产品符合相关验收标准,并通过验收后,再移交采购人。3、保修期及售后服务要求(1)质保期期限(简称“质保期”)自验收签字之日起,招标人所采购的货物质保期不少于二年。 (2)质保期内中标人必须负责对所供设备实行包修、包换、包退、包维护保养及更换配件。质量保证期结束后,只收取相应的零件成本费用,免收人工费。  (3)质保期内,如设备或零部件因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质保期和免费维修期相应顺延。如停用时间累计超过 60 天则质保期重新计算。  (4)中标人提供24小时服务热线,对采购人的服务通知,中标人在接报后 2 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达现场,12 小时内完成故障检测与排除。若在 24 小时内仍未能有效解决,中标人将在 72 小时内免费提供同档次的设备予采购人临时使用。  (5)质保期内因设备性能故障检修五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将无偿更换新设备。在超出质保期后,如产品发生故障,中标人派技术员免费上门服务维修。如需更换配件,配件均按市场最低价格供应。经双方确认存在质量问题的耗材产品,在48小时内免费更换。 (6)每次维修,中标人均须签订维修单,确认维修事项,否则视为未提供售后维修服务。  (7)质保期内,非采购人的人为原因而出现产品质量的,由中标人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8)所有货物质保服务方式均为中标人上门服务,即由中标人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9)质保期内定期派工程师到现场维护和巡查。保质期后如果采购人要求,中标人应提供有偿优惠维修服务。 (10)投标人需提供本次项目的培训计划,至少两名以上招标人的操作人员熟练掌握使用设备。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附表五生物显微镜-★序号1-“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须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更正为“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须提供有效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8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山市南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  址:中山市南朗街道翠亨大道与翠山路交界处

联系方式:0760-855287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地  址: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亨尾大街3号软件园东园区2楼20室

联系方式:0760-888081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760-88808187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2023年0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