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扣车辆及物品保管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440106-2021-04998 发布时间:2021-12-14 14:17 浏览次数:2189
项目概况
暂扣车辆及物品保管服务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通过链接http://www.zztender.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7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106-2021-04998
项目编号:440106-2021-04998
项目名称:暂扣车辆及物品保管服务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638,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暂扣车辆及物品保管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2,638,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其他租赁服务 | 暂扣车辆及物品保管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638,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起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最新的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磋商,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如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其中税种不能为社会保险基金);供应商成立不满三个月的,可不提供缴纳税收的证明。 ②提供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如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成立不满三个月的,可不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证明之一: ①提供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或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报告; ② 2021年任一季度或任一月的财务报表,内容含盖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③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暂扣车辆及物品保管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应按要求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暂扣车辆及物品保管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①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当日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②若供应商具有分公司的,其所属分公司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该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③若供应商为分公司的,其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该分公司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函)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组磋商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处理。 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15日至2021年12月21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通过链接http://www.zztender.com/
方式:本项目只支持线上购标,售后不退。请于2021年 12 月 21 日17:30前登录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zztender.com/”进行操作,从采购公告右侧的“我要获取采购文件”入口,相关操作成功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并可在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段内到采购代理机构现场领取纸质采购文件。(咨询电话020-87554018,李小姐)
售价: 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7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龙怡路117号银汇大厦5楼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2月27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龙怡路117号银汇大厦5楼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 广州市天河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员村街道黄埔大道中144-152号
联系方式:020-85626791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龙怡路117号501、503、504、505、506房
联系方式:020-87554018 875542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先生、陆小姐
电 话:020-87554238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4日
采购文件报名后可以下载
本项目其它公告
- 暂扣车辆及物品保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2021/11/30
- 暂扣车辆及物品保管服务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2021/12/29
- 暂扣车辆及物品保管服务项目废标公告2021/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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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名称
广州市天河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 -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
报名截止时间
2021-12-21 17:30 -
开标时间
2021-12-27 14:30 -
项目联系人
潘先生 -
联系电话
020-875542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