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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萝岗街道办事处2021年垃圾分类站桶服务项目澄清更正公告

440112-2021-02718 发布时间:2021-05-26 09:37 浏览次数:3741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受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萝岗街道办事处委托,于2021年05月18日发布了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萝岗街道办事处2021年垃圾分类站桶服务项目 (ZZ0210316)采购公告,现对本次采购的相关内容做如下澄清更正说明:

一、澄清更正内容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计划编号:440112-2021-0271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440112-2021-0271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萝岗街道办事处2021年垃圾分类站桶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5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商务评审表内容调整:

原招标文件:拟投入的人员情况

1、拟派项目负责人持有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的得3分,二级企业人力资源师的得2分,三级以下企业人力资源师的得1分。
2、拟派项目服务人员持有中级(或以上)社会工作师证书的得3分,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的得2分
3、拟派本项目服务人员中持有垃圾分类项目经理资格证的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
现修改为:
1、拟派项目负责人持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的得3分.无不得分。

2、除项目负责人外,拟投入项目人员具有社会工作师证书或垃圾分类项目经理资格证或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的,每提供1名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6分。

原招标文件:投标人荣誉

  1.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评价等级证书的,AAA级及以上得3分,AA级得1分,AA级以下的得5分。(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具有售后服务认证证书,得4分;(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备注:以上需要提供的证书复印件。

现修改为:

1、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评价等级证书的,得3分。无不得分。(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2、针对服务人员考勤及入离职等管理,投标人具有相关的管理系统得4分,没有不得分(提供相应的系统截图)

更正内容: 开标时间:2021-06-15 14:30:00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1年5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招标项目的详细内容及技术参数、执行标准:详见“招标需求”部分。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采购本国服务。
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5.监管部门:广州市黄埔区财政局采购办。
6.内部纪律监督电话:020-87554258


四、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人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萝岗街道办事处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龙怡路117号5楼 采购人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萝岗街道办事处公路街168号
项目经办人 林女士 采购人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020-87554038 联系电话 020-0000000
电子邮件 475149019@qq.com 电子邮件  

原采购文件与本公告有不符之处,以本公告为准。未涉及内容仍以原采购文件为准。

  • 采购人名称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萝岗街道办事处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 报名截止时间

    2021-05-25 17:30
  • 开标时间

    2021-06-15 14:30
  • 项目联系人

    林女士
  • 联系电话

    020-87554038